亚历克斯
532 观看次数
目录
根据税收和发票法律的规定,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时,电子发票是强制性文件。
确定发票开具的正确时间对于发票的有效性和由此产生的纳税义务至关重要。
根据第70/2025/ND-CP号法令第1条第6款a项(该法令修订了第123/2020/ND-CP号法令第9条第1款),特此规定:
开具货物销售发票的时间,即为货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买方的时间,无论是否已收到货款。
本规定适用于:
对于货物出口,发票开具日期由卖方决定,但不得晚于货物根据海关法清关后的下一个工作日。
服务开票时间是指服务完成的时间,无论是否已收到款项。
如果款项是在提供服务之前或期间收取的,则发票日期为付款日期,但不包括以下项目:
本规定适用于以下特定服务:
并非如此。
根据现行规定,不允许开具日期倒签的电子发票。在错误的时间开具发票或故意倒签发票日期均构成与发票相关的行政违法行为。
并非如此。
提前交付货物,但未在货物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时开具发票,将被视为在错误的时间开具发票,并将受到法律规定的处罚。
自2026年1月1日起,第310/2025/ND-CP号法令生效,该法令规定:
根据具体情况,在错误时间开具发票的罚款最高可达7000万越南盾:
按时开具发票是强制性要求,而不是可选项。
卖方履行:
a. 买方姓名和地址错误(但税务识别号码正确)
卖方:
b. 税务识别号错误、金额错误、税率错误、税额错误,或者商品不符合规格或质量标准。
卖方和买方(如果是组织)必须:
然后从以下两个选项中选择一个:
调整发票:适用于需要调整部分内容的情况。
补发发票:适用于需要完全替换原发票的情况。
创建之后:
阅读更多: 补发发票和调整发票概述
折扣、促销和项目价值调整:在本期开具新发票,记录价值的增加或减少。
对于已开具发票的退货或折扣:只能开具调整发票,不能开具补发发票。
同一月份同一买家的多张错误发票:应开具一张调整发票或替换发票,并附上原始发票的详细清单。
补发发票按以下顺序处理:F0 → F1 → F2 → … → Fn
调整发票按累计原则处理:F0 + F1 + F2 + … + Fn
自2025年6月1日起:
对于新入行的销售人员来说,了解以下内容至关重要:
这是遵守法律、避免处罚风险、确保透明和可持续业务运营的必要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