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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6年1月1日起,税务部门将对家庭企业实行管理模式改革,取消定额征税机制,改为按实际收入申报。这是一项重大变革,因为“自行计算、自行申报、自行缴纳”的责任将直接与各家庭企业的销售数据、发票和凭证挂钩,而非基于预先设定的税率。
2026 年 1 月 1 日之后的关键在于:税务机关将根据实际收入进行管理,企业需要有足够清晰的数据进行准确申报。
关于实施指南,税务部门已明确表示,目标是帮助企业家庭熟悉并过渡到从 2026 年开始的自我申报和缴纳。
更多详情请见: 链接
自我申报和自我支付方案
目前,财政部正在推广简化“文件、表格”和流程的方法,重点在于简化纳税申报流程,并按类型和税额计算方法对纳税人进行分类(例如,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的群体;按营业收入纳税的群体;按应税所得纳税的群体)。政府报纸在关于企业纳税人税务管理文件和流程的信息中提到了这一点,并在通知草案中对拟议的申报表格进行了说明。有关需要申报的情况的详细信息,请参阅链接。
重要提示:具体表格模板可能会根据官方指南进行更新,但其基本原则仍然是数据驱动型报告。 [示例表格]
改用申报式报告时,用于申报的数据不再依赖于“总额估算”,而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根据转型路线图,财政部和税务机关正在推进数字化转型活动,以支持企业家庭从 2026 年起以电子方式申报纳税。
当税收采用固定税率时,许多企业习惯于按时缴纳。然而,随着向申报制的转变,压力通常集中在以下四个关键领域:
税务机关也在过渡期前开展密集宣传活动,帮助企业家庭“熟悉纳税申报”,这表明人们的习惯和操作能力将发生重大变化。
以下是根据政府法令 125/2020/ND-CP对与税收和发票相关的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规定而作出的典型行政处罚。
根据第 125/2020/ND-CP 号法令第 13 条规定,逾期提交纳税申报表的罚款根据逾期天数而定,例如:
根据第 125/2020/ND-CP 号法令第 16 条,有关于按百分比处罚的规定,包括对少报税款或超过规定限额的免税、减免或退还税款处以 20% 的罚款,具体情况视法律和适用条件而定。
(摘自政府信息门户网站上的第125/2020/ND-CP号法令)
GTG CRM 不代表企业“申报纳税”或“代缴税款”。在此过渡时期,其最恰当的作用是帮助企业规范运营数据,以便准确、及时地进行税务申报,尤其是在税务模式转向追踪实际收入的情况下。
政府也在大力推动家庭企业的数字化转型活动,因此,销售数据和发票的标准化是一种积极主动的做法。
示例图片: “一个仪表盘”图片,包括收入、订单、电子发票和对账文件导出。
自2026年1月1日起,企业将实行自我申报和自我缴税制度,这标志着企业在习惯和数据管理方面将发生重大变革。此前,由于采用的是一次性缴税制,许多企业几乎无需维护其会计系统;但在此日期之后,关键因素将是拥有清晰的各期收入数据,包括发票以及核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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