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在日常运营中经常会产生一些没有发票的费用,尤其是在与个人客户打交道时。如果企业对相关法律依据缺乏了解,这些费用很容易在税务结算时被认定为不予抵扣,从而导致企业所得税应缴金额增加,并面临欠税和罚款的风险。
那么,没有发票的费用是否可以作为可扣除费用?如果可以,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扣除?
根据税法规定,何为合理支出?
合理费用(可扣除费用)是指在确定应纳税企业收入时计入成本的费用,前提是这些费用符合所有法律要求。
根据现行规定,支出在以下情况下被视为合理:
- 这些问题在实践中都会出现,并且与生产和商业活动直接相关。
- 每个具体案件都有足够的法律文件和记录。
- 它不属于税法禁止或限制的支出类别。
重要提示:有些费用不需要发票,但如果相关证明文件符合规定,仍然可以扣除。
即使没有发票,费用仍然可以扣除。
从不从事商业活动的个人处购买商品和服务。
企业可以不凭发票购买商品:
- 非商业性个人资产。
- 未进行商业登记的个人提供的服务。
- 这些商品由当地居民直接生产、收获和捕捞,并直接出售给他们。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必须编制一份无发票采购清单(表格 01/TNDN),并对其准确性承担全部责任。
注意:如果发票上记录的购买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税务机关有权按市场价格调整费用。
从年收入低于 1 亿越南盾的家庭企业或个体企业购买商品和服务。
即使家庭或个人无需开具发票,企业在符合以下条件的情况下仍可申报费用:
- 有一份声明表格 01/TNDN。
- 我们有完整的实际交易记录。
- 需要提供资金来源和支出证明。
在这种情况下:
- 卖方无需缴纳个人所得税。
- 即使交易金额超过 2000 万越南盾,商家也没有义务使用无现金支付方式。
从年收入超过 1 亿越南盾的个人或家庭企业购买商品或服务。
这是一条非常重要的法律界限。
如果卖家:
- 这指的是个人或家庭企业。
- 年收入超过1亿越南盾。
必须提供收据。
在这种情况下:
- 个人或家庭企业必须前往税务局购买发票。
- 企业不得使用 01/TNDN 表格代替发票。
如果没有发票,这笔费用在企业所得税结算时将完全不予认可。
雇用季节性工人,外包短期项目。
企业在以下情况下可以申报费用:
- 以临时工或合同工的形式聘用人员。
- 这份工作是短期的,而且不稳定。
纳税义务:
- 企业在付款前会扣除10%的个人所得税。
- 这项税收减免仍然被视为可抵扣支出。
从个人处租赁财产(房屋、汽车、仓库等)
租金支出不需要发票,但在某些情况下,必须代表个人缴纳税款。
明确区分:
- 年金额低于 1 亿越南盾的合同:无需缴纳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或营业执照费。
- 年金额超过1亿越南盾的合同:
- 增值税:5%
- 个人所得税:5%
如果合同中有相关约定,企业可以代表申请人提交文件。
如何计算没有发票的费用所产生的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
每种类型的支出都有不同的税务处理方式;不能采用单一公式。
要记住的关键原则:
- 计算企业所得税时可扣除的费用取决于交易的凭证和性质。
- 只有当个人根据相关规定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时,才会产生个人所得税。
例如:
- 购买本地人生产的商品:免征个人所得税。
- 为非商业目的雇用个人服务:可享受 10% 的个人所得税抵扣。
- 出租高收益个人财产:5% 个人所得税 + 5% 增值税。
因错误导致无发票费用不予报销。
在实际的税务审计中,最常见的错误包括:
- 使用了错误的实体,表格 01/TNDN 被错误地使用了。
- 无法证明该个人没有从事商业活动。
- 没有交接记录或合同。
- 与市场价格相比,该购买价格被记录为异常价格。
- 未按规定扣除个人所得税。
仅仅一个小小的错误,就可能导致整笔支出不予报销。
总结
即使某项支出没有发票,也并不意味着该支出在税务上一定不能抵扣。现行税法允许企业在没有发票的情况下记录各种类型的支出,前提是企业能够正确识别交易性质、支出发生方,并按要求准备充分的证明文件。
实际上,风险并不在于缺少发票,而在于误用,例如向错误的收款人提供错误的报表、未在必要时扣缴个人所得税,或未能证明交易的真实性。在这种情况下,即使费用确实发生,企业仍可能面临费用不予认可,并被追溯征收企业所得税的风险。
因此,为了保障自身的税务权益,企业需要透彻了解每一项支出类别,掌握相应的法律要求,并从交易发生之日起就建立完整一致的记录体系。从一开始就做好这些工作,不仅有助于优化合法支出,还能为企业长期透明、安全、可持续的运营奠定至关重要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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